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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22家医药机构可购买特殊药品
来源: 海东日报
发布时间: 2021-12-09 09:42:39
编辑: 海东市委宣传部

  近日,海东市医疗保障局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走深走实,将海东市第一、第二人民医院、青海延乐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乐都西门店、青海富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恒心堂大药房等22家医药机构纳入海东市医保定点特殊药品定点范围,群众可就近购买药品,在住院期间或门诊可享受特药报销。

  为推动便民措施落地落实,市医保局要求特殊药品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把特殊药品使用、审核关,根据临床需求合理配备、使用谈判药品,充分发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作用,适时召开院内药事会,保障特殊药品供应,做好使用特殊药品相关医疗服务工作,加强对医护人员的监管,确保特殊药品使用安全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同时,要求特殊药品定点零售药店建立和完善药品供应管理制度,设置特殊药品服务岗位,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建立保密制度,确保参保患者信息安全;查验责任医师处方;负责特殊药品销售、储存、配送等全过程管理,确保参保患者的用药安全。要求特殊药品责任医师负责参保患者治疗各阶段的医疗服务,患者购买药品的使用和指导,特殊药品治疗流程的宣教、咨询,并协助参保患者向药品企业或慈善机构申请免费赠药。

  此外,为加强特殊药品使用监管,海东市医保局要求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切实加强对定点特殊药品服务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将定点医药机构合理配备使用谈判药品情况纳入协议内容,严格监管,严厉防范和打击利用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套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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