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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河湟文化保护条例》 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是我省第一部为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制定的法律规范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1-08-12 17:28:48
编辑: 海东市委宣传部

  8月9日,记者从中国共产党海东市第三次代表大会上了解到,为加强河湟文化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海东文化软实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备受关注的《海东市河湟文化保护条例》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省首部为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制定的法律规范。

  该《条例》分总则、保护措施、传承与传播、转化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五十九条,并将每年六月设定为河湟文化保护活动月。河湟文化保护的内容包涵传统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绘画、雕塑、书法、民间文学、医药、体育;民间节庆、传统礼仪等民俗活动;河湟地区特有的语言;民间民居、服饰、用具;青稞酒、青绣、特色食品、农耕工具等传统工艺和制作技术,工艺美术珍品;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古树名木、风景名胜;红色文化、革命史迹;历史建筑、城址遗存、传统街巷、历史地段、传统地名;反映河湟地区社会发展和社会变迁的重大历史事件、历史文化名人的典籍、档案、书画音像、手稿抄本、口传文化等资料;其他需要保护的河湟文化事项等共十一大类。

  《条例》要求市县区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河湟流域生态治理,筑牢河湟文化保护的生态基础,并根据河湟文化生态保护的实际需要,将河湟文化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创建为河湟文化生态保护区;对濒临消失的河湟文化,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抢救性保护,对适宜设立标志牌的河湟文化事项,应当设立与所保护河湟文化事项的风貌、特色、环境等相协调的保护标志牌。同时,支持社会力量挖掘、整理、推广民族民间河湟文化艺术,繁荣少数民族文化;鼓励各民族公民相互参与文化活动,共享河湟文化艺术成果,促进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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