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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切实兜牢10万困难群众民生底线
来源: 海东日报
发布时间: 2021-07-28 09:31:51
编辑: 海东市委宣传部

  今年上半年,海东市民政部门深入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不断完善社会福利体系,社会事务得到不断加强。上半年,海东市为10.97万名贫困对象发放救助金2.57亿元,有效保障了弱势群体基本生活。

  为持续巩固兜底脱贫攻坚成果,上半年,海东市民政部门制定印发了《海东市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海东市农村低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以“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助力乡村振兴,重点整治低保领域的突出问题。截至6月底,海东市共对低保领域进行162次督导检查,发现问题83个,追缴违规领取低保金5.9万元,发现的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成。通过“一门受理”系统受理困难群众申请3.39万件,已办结2.5万件。

  在社会福利体系方面,上半年,海东市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投入1.2亿元,对全市21个养老机构进行功能改造并完善设施;投入2513万元,为2.4万名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和助急“六助”服务;投入130万元资助14.4万名老年人参加“两险”,并对16家养老机构进行星级评定,有效提升了养老服务质量。在委托第三方评估的同时,运用“96858”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对县区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实施监管。积极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为2706名儿童发放保障金501.84万元;积极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为5.41万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935.27万元;继续实施“四个一万”项目,为452名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204.1万元。

  上半年,海东市基层政权建设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了全市1587个村、67个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市所有村庄修订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居)委会公开制度全面落实,并继续开展农村社区试点建设,着力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村(居)民自治能力进一步提升。通过全面清理社区事务,理顺社区工作职能,减轻了社区负担,增强了社区服务群众能力,提升了居民群众的满意度。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社区服务质量年活动,组织优秀社区服务案例和优秀村规民约征集评选推广。

  在社会事务工作方面,海东市民政部门安排部署了化隆回族自治县与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乐都区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及时排查、消除边界地区矛盾纠纷隐患,维护了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全面完成了乐都主城区部分市政道路桥梁的命名和更名工作。会同城管、公安、卫计等部门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排查、登记、救助工作,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66人(次),发放资金49.07万元,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6993对、离婚登记902对,并制定全市推进婚姻登记“省内通办”工作方案,对年内撤销乡镇婚姻登记职能、县级婚姻登记机构能力建设、乡镇婚姻登记档案移交等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市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15家,注销登记43家,撤销43家。全市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2家、劝散1家、引导登记2家、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1家、正在搜集线索1家,积极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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