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拟作不起诉处理,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法律工作者参加。
会上承办检察官将犯罪事实、证据情况,向参会人员进行了详细介绍,对审查认定的事实、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及法律依据进行了阐述。
听证员在全面听取案件情况的基础上,就相关问题向案件承办人进行了问询,充分了解了案件事实与证据,并发表了各自意见,大家一致认为,该起犯罪系婚姻、家庭关系引发的,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积极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化解了社会矛盾,且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认罪认罚,同意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听证员们还表示,这场听证会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了程序公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体现了检察温度,值得点赞。
公开听证工作是司法公开透明的重要方式,通过聆听听证员的评议意见,切实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发言权,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将办案工作公开透明化,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办案的公信力。
今年以来,化隆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以看得见、辩得明、听的清的方式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实现了案件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