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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DIP国家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来源: 海东日报
发布时间: 2021-07-06 11:35:34
编辑: 海东市委宣传部

  7月3日,海东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启动会暨业务培训会召开,标志着海东市DIP国家试点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会议指出,医保支付方式是医保部门对医疗服务提供支付医疗费用的方法,开展DIP付费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任务。这一项系统性工程,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改善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群众医保权益,确保医保制度可持续运行有着重大意义。

  近年来,海东市医疗保障工作成效显著,多次获得国家、省医保局的肯定,此次作为全省唯一的国家试点城市,将发挥改革试点先遣队的作用,找准问题,明确突破点,解决在推进过程中所遇到的技术难题,努力在疾病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工作方面取得有益的经验和模式,打造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海东经验,力争在全省起到引领带动作用。省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试点地区制订试点工作方案、收集报送基础数据,拨付200万元专项经费,按照国家要求,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高标准谋划试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主动担当尽责,大胆先行先试,全面落实好试点各项要求,确保如期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努力用试点工作实际成效,全面提升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水平,为推动全国全省推广实施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国家作出海东贡献。要完善政策措施,高质量推动试点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要求,加紧开展试点前期谋划工作,进一步健全规范、完善标准;找准问题、补齐短板;加强监管、完善考评,创建“公平、公正、公开”的监管环境与支付机制。要加强组织保障,高水平促进协同共建。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深度参与、协同共建,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宣传引导,努力打造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海东样板。

  会议传达了海东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平安区医保局和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相关代表作表态发言。并邀请了DIP支付方式改革领域有关专家到会进行现场培训指导,为全市顺利推进试点改革工作打好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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