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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利剑出鞘守护一方平安
来源: 海东时报
发布时间: 2019-04-02 10:25:22
编辑: 李娜

  涉恶案件公开庭审

  执法检查

  抓获犯罪嫌疑人

  民警走访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

  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政法干警走村串户摸排线索;在街道、集市等人员密集处,宣传干部奔走进行政策宣传……如今在乐都,处处都能看到扫黑除恶、打“伞”除“网”的身影,干部群众正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高位谋划强力推进

  去年以来,乐都区严格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三年部署要求,扎实推动工作落实,始终坚持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衡量政治站位的标尺,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标准,成立由政法委牵头,纪委(监委)、组织部、统战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组成的前期调研组,对全区相关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制定出《海东市乐都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全区专项斗争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成立以区委专职副书记为组长,五名常委和一名主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确保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自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共召开动员部署会议1次、区委常委会4次、领导小组会议3次、专题会议5次、座谈会7次、联席会议2次、线索研判会6次。

  同时,乐都综治委和考核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相继制定了海东市乐都区涉黑涉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信息报送制度、案件评查制度及会议联席制度等11项制度,明确了21类符合辖区实际的重点打击对象和范围,形成了以实施方案为总纲,以11项制度为保障,以21条重点打击范围为主线,以26项重点工作为抓手的“1+11+21+26”的专项斗争工作体系。

  打击涉恶绝不手软

  今年1月15日,海东市乐都区公开庭审辖区首例涉恶案件,李某、赵某军、申某某等5名被告人因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该案是乐都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第一起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赵某军、申某某等5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以李某为首,以申某某为相对固定成员的犯罪团伙,结成“恶势力”犯罪组织。被告人李某纠集赵某军、申某某等人多次开设赌场,且以偿还赌债为由对他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

  乐都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赵某军、权某某、申某某开设场地供他人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李某、赵某军、权某某、申某某、赵某智非法拘禁他人,并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赵某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滋扰方式向他人索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在这一过程中,多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李某是相对固定的纠集者,赵某军、申某某等四人是共同参与者,属于恶势力犯罪。

  最终,被告人李某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赵某军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申某某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权某某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赵某智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对李某、赵某军、申某某、权某某四名被告人处以不同数额的罚金。

  通过该案的公开审理,敲响了乐都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案件审理的第一槌,有力震慑了辖区各类违法犯罪,展现了乐都区政法机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决态度。

  侦办案件重拳整治

  2018年8月31日凌晨,乐都区新乐商城龙凤珠宝黄金专柜总价值一百余万的黄金被盗,此案发生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乐都区公安局通过大量视频监控资料以及犯罪嫌疑人逃跑时留下的身份信息,分析出嫌疑人已经逃往河南南阳老家,便马不停蹄赶赴南阳对犯罪嫌疑人可能的活动区域进行摸排搜查并蹲点,于9月11日晚,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整个案件用时11天,地域跨度1200多公里。

  乐都区不断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加大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的线索摸排力度。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工作方针,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高压态势。乐都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张庆仁表示,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一定成果,下一步将把“扫黑除恶”与打击黄赌毒行动紧密结合,拿出“零容忍”态度,坚持打早打小,重拳整治,形成压倒性震慑效应,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乐都区高频次加强对危化物品、人员密集场所、广场、车站、宾馆、旅店、洗浴中心等行业场所的治安管理,不断加大人防、技防、物防社会面管控工作。对宾馆、旅店及辖区所有KTV、酒吧、茶艺严格实行动态管控和日常监管。严格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截至目前,乐都区公安部门成功打掉犯罪团伙5个,破获刑事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刑事拘留26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55起,抓获在逃人员60人。

  同时,检察机关坚持从重与严格依法相结合,依法履行立案、追捕、追诉等职能。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涉恶案件2件1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3件19人。坚持启动公安、纪检监察双专班同步上案模式,严肃查处涉黑涉恶及各类违法行为背后“保护伞”问题。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对2起涉嫌保护伞问题进行了查办,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现已了结。

  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特警车在城区日夜巡逻,公安民警深入各乡村巡逻,村民自愿组成巡逻队,党员干部走上街道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举报奖励政策及举报方式……去年以来,乐都区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乐都区把宣传发动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中,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开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各乡镇、相关部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先后编写印发《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举报方式通告》《以案释法读本》等,对专项斗争工作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成立由政法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组成的扫黑除恶宣讲团,积极开展进村下乡宣讲活动,结合精准扶贫、创城创卫、民族创建等工作不断加大对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力度,累计开展宣传讲解5300余场次,实现了19个乡镇354个村(社区)全覆盖。

  从去年7月中旬开始,由乐都区扫黑办牵头,联合6个专项工作组,在7个镇召开座谈会,闭门问询座谈3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参与和互动效果。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两轮调查问卷活动,累计发放问卷调查9万余份。目前,共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宣传画册30余万份,印制扫黑除恶宣传读本和以案释法读本各1.2万册,在商(市)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举报方式3.5万余张、宣传海报1万余张,各乡镇、成员单位自行翻印《通告》累计15余万张,各村(社区)制作固定宣传展板500余块。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除乱。”“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走在乐都区的街道上,扫黑除恶的横幅、标语随处可见,营造出了扫黑除恶家喻户晓、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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