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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了两年的工资有着落了 海东为农民工讨回3566万血汗钱
来源: 海东时报
发布时间: 2019-02-18 15:15:45
编辑: 李娜

  青海新闻网讯“有钱没钱回家过年。”一句简单的歌词唱出了农民工最真切的心声。而每至年关,“农民工讨薪”都会成为社会热点。2019年春节前夕,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口迎来了一群农民工。“感谢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我们被拖欠的工资终于能拿回来了,这下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农民工朱某含着泪水说。

  2018年11月底至2019年春节前,海东市按照欠薪案件春节前清零的要求,市县两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目前,追回劳动报酬3566.49万元,让2084名农民工兄弟安心踏上了回家过年之路。

  联合整治效率高

  为农民工“讨薪”是一件非常棘手的工作。每年春节前夕,为农民工讨薪的工作人员为了让大家拿着辛苦钱回家过个好年,比谁都着急。

  在处置欠薪问题期间,海东市人社部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配合,一周一通气。到了腊月下旬,一天一通气,将所有欠薪事件汇总,共商对策,大大提高了欠薪事件处置的效率。同时,海东人社部门强化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配合,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海东市因恶意欠薪而移交公安机关8件,涉及人数365人,涉及金额381.7万元,其中法院判决3件,取保候审2件,立案调查1件,移送检察院2件,有力地打击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维护了法律权威,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与社会公平正义。

  另外,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向社会公布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仲裁机构积极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在调解仲裁程序中,努力做到“快调、快立、快审、快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实行“一裁终局、部分裁决或先予执行”等法定措施,最大限度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去年,海东市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受理案件334件,调解234件,仲裁裁决95件(其中一裁终局32件)。

  2月1日一大早,海东市人社部门办公楼里,10多名务工人员焦急地等待领取工资。“我等了10多天,本来早就心灰意冷想回家了,如果不是相关部门介入帮我讨薪,去年我可能就白干了。”从天水到海东务工的孙某有些无奈。这十几个人里,比孙某更加着急的大有人在。“欠了我四万多,欠了两年了。”一名务工人员说。这些焦虑和埋怨,在大家拿到钱的那一刻都化为了一句句的感谢。“感谢相关部门为我们要回了血汗钱!感谢为我们工资四处奔波的领导们……”

  欠薪处理责任制

  年过完了,但“讨薪”还在继续。春节假期还未结束,海东人社部门讨薪的会议就已经开了好几次。

  千难万难,“一把手”重视就不难。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期间,海东市人社部门实行综合治理,提前“做功课”建立部门责任制解决欠薪。期间,成立了海东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将海东市清欠办职能进行整合,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市欠薪案件实行不定期通报。在清欠工作中,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制度,切实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同时,明确监管责任,市、县、区政府把农民工工资清欠作为重要事项,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畴,实行清欠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压实属地责任。对欠薪案件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行业归口”,积极发挥成员单位各自职能优势,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此外,市政府启动约谈机制,对农民工清欠不力的地区或部门进行约谈和问责。

  据了解,截至2018年12月底,海东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890户(次),涉及劳动者2.74万人,督促90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198.77万元,涉及劳动者803人;受理农民工投诉案件315件,拖欠人数4733人,拖欠金额4799.65万元;清欠312件,涉及人数4597人,清欠金额4735.85万元,清欠率为98.67%。与2017年度相比,拖欠人数由4876人下降为4733人,下降2.9%;拖欠金额由6455.15万元下降4799.65万元,下降25.6%。全市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源头管控保长效

  年年谈讨薪,年年专项检查,欠薪势头却未有根本性的改善。如何建立长效机制,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为此,海东市注重建章立制,建立防欠治欠的长效机制,在全省率先试点以银行保函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目前,全市以银行保函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共3461万元。

  为了从源头管控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海东市完善政策机制,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和诚信激励机制。截至到2018年12月底,全市共累计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48亿元,累计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610.6万元,累计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240.7万元。其中,2018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982.95万元,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738.23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75.7万元。与2017年相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增加2342.26万元,增幅35.27%。

  同时,海东市建立“社会公布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年初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采用“监控一批、处理一批、曝光一批”的手段,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曝光江苏钟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等6家企业和自然人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通过媒体公示,曝光失信行为,树立正面榜样,积极引导各类企业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突出问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及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黑名单”制度,被评为失信单位的将列入“黑名单”,作为劳动保障重点监察对象,实行动态监控,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联合惩戒。此外,严格实施“三制”,下发了《海东市建筑领域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工资的通知》,严格实施用工实名制、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工资与工程款分账制“三项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了源头防范、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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