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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一天执结13起“赖账”案
来源: 海东时报
发布时间: 2018-06-12 09:40:19
编辑: 张启杰

  青海新闻网讯 6月8日凌晨,互助县法院执行局配合哈拉直沟法庭对被执行人实行集中围堵,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手段,执结案件13件,执行金额5.79万余元,拘留1人。

  据了解,申请人孙某与被执行人贺某农村建房施工合同一案,因贺某拖欠孙某等2人工资,申请互助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贺某始终不配合执行,且以种种理由拒履行法律义务。当日上午8时,执行干警到海东市平安区被执行人贺某经营的水果店进行蹲点守候。8点45分,将刚打开店门的贺某围堵在店中,并将其拘传至哈拉直沟法庭。之后其妻子摄于法律威严,主动联系执行人员,替贺某交纳案件款1.8万元。

  同日,申请人张某、李某劳务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褚某因2016年去玉树修羊圈而拖欠张某、李某工资,经互助法院判决后不履行义务,两位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褚某一直以外出打工为由躲避执行,与执行人员玩“躲猫猫”,致使案件无法顺利执结。通过执行民警前期的摸排,掌握了被执行人的活动规律,当得知褚某在家的消息后,执行民警迅速出击,将其依法强制传唤到执行局,并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褚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联系亲友履行了张某、李某的案款合计近2.2万元,两案顺利执结。同时,李某是8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李某被申请强制执行后,长期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当天被拘传至法庭后,通过训诫教育,6500元案款执行到位,8起案件得以执结。

  与此同时,另一案件的蔡某是4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于2014年4月雇佣陶某等去果洛州达日县务工,工资经结算后尚欠近1.2万元,经互助法院依法判决后,蔡某拒不履行,经申请强制执行后,蔡某虽表面配合法院执行,但总是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致使案件长期未结。互助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微信宣传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将执行现场以视频形式发给蔡某后,蔡某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履行了2起案件款近1.2万元,两案顺利结案。

  此外,互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邬某、徐某、青海农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借款纠纷一案,互助法院依法判决三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借款近167.5万元。但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邬某、徐某设法逃避执行,频繁更换联系方式,经互助法院多次执行后拒不履行义务,此案也被列为本次执行活动的重点案件。在执行当日,执行干警掌握到被执行人在西宁的行踪后,及时出击,将邬某围堵在西宁某汽车修理厂,并拘传至执行局后,因其仍不履行义务,最终被互助法院决定司法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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