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自4月初以来,平安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了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车辆10台次,卫生监督员50余人次,监督检查各类医疗卫生单位60余家,传染病防治国家监督抽检15家,其中,公立医院1家,民营医院2家,疾控中心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家,乡镇卫生院3家,门诊部1家,个体诊所3家,村卫生室2家。重点从预防接种、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落实、医疗废物处置、实验室生物安全等6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并使用紫外线强度仪对抽检单位使用的19个紫外线灯管进行了强度检测,符合紫外线照度规定。
通过检查发现,村级防疫员从卫生院领取疫苗时未索取疫苗存储、运输的温度监测记录;部分单位未开展疫情报告自查,未发现传染病瞒报、缓报、谎报等现象;区疾控中心每日进行传染病疫情网络监测,发现疫情及时处置;个别单位未开展紫外线消毒效果监测,未执行消毒产品进货验收制度;查看区中医院消毒供应室,布局设置不合理,无缓冲区,抽查消毒后的缝合包、刮宫包及手术包5件,外包装干燥,器械清洁干净,无生锈,无污渍。其中抽检消毒产品7种共17份,个别产品未索证索票。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个别单位医疗废物未实行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与损伤性废物(玻璃安瓿)混放在一起,针头未使用专用锐气盒,设置的医疗废物暂存间不符合要求,设置在医疗区;医疗废物登记记录不完整,无交接时间及接收人签名,无处置方式,无暂存地点。区中医院与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未备案,从业人员定期培训资料不完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给予指导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共整改6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4家,并进行回头看现已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