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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环保税开征 首日征收203万元
来源: 海东时报
发布时间: 2018-04-03 16:21:40
编辑: 朱月琴

  青海新闻网讯 4月2日上午,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税正式开征,首日迎来203万元的环保税税款征收,实现“开门红”。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实施条例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保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从4月1日开始正式申报。

  环保税作为新开征的绿色税种,专业性强,征收管理较复杂。为切实做好新税种开证工作,民和县地税部门认真落实省、市地税部门重安排、重维护、重培训、重分析、重开发、重验证、重沟通、重测试、重优化的“九个重视”工作部署要求,与环保部门加强协作,充分做好前期户数接收、数据调研、纳税人筛查、信息数据采集等一系列准备工作。

  同时,在首个征期抽调业务骨干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对环境保护税纳税人进行申报辅导。办税窗口开通“绿色通道”,地税部门负责人轮流值班,带班办税窗口解决相关问题。开征首日,海东市地税局以及民和县财政、国税、环保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到现场指导环保税征收工作,确保每个企业顺利办税。

  民和县地税局分管纳税服务工作的副局长马学兰告诉记者,当天,环境保护税申报和征收工作运行顺畅,符合纳税条件的企业纷纷前来申报环保税,仅当日有9家纳税企业已完成环保税申报工作,累计征收税款203万元。

  记者了解到,根据民和县地税部门前期调研摸排,目前全县纳入环保税征税范畴的企业有21家,其中1家企业符合减免税条件免征环境保护税,5家企业因处于停产状况暂做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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