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12月1日,民和县妇联举行省财政贫困“两癌”患病妇女专项救助金发放仪式,为全县41名贫困母亲“两癌”患者每人发放了1万元两癌专项救助金。
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为切实帮助“两癌”贫困妇女解决实际困难,提升广大妇女群众的健康及生活水平,民和县妇联积极协调,争取到“贫困母亲两癌救助——省财政贫困“两癌”患病妇女专项救助金41万元,为41名贫困母亲每人发放了1万元两癌专项救助金。
受助贫困母亲纷纷表示,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妇联组织雪中送炭,缓解了她们的经济压力,今后会继续与病魔抗争,把社会各界的关爱化作战胜疾病的力量,乐观面对生活,积极治疗,争取早日恢复健康。
近年来,民和县妇联高度重视弱势群体帮扶救助工作,始终以改善民生、增进群众福祉为根本,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谋利益,每年都开展以贫困母亲家庭为主体的慰问活动,通过救助贫困学生、关爱留守儿童等行动帮助贫困母亲解决子女成长成才问题。尤其是自2011年全国妇联开展“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活动以来,民和县妇联把做好该项目作为密切妇女群众关系、解决妇女民生的重要举措,及时申报、积极争取,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及社会各界的关爱送到了贫困却坚强的母亲身边,“两癌”救助项目工作得到拓展。
截至目前,民和县共获得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国福利彩票、中国体育彩票资金、省财政贫困“两癌”患病妇女专项救助金124万元,按照每人1万元的救助标准,共有124名贫困“两癌”患者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