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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残疾人可享多重福利
来源: 海东时报
发布时间: 2016-12-06 15:54:13
编辑: 孟宁

  青海新闻网讯 近期,海东市印发《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从强化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健全、完善残疾人补贴制度,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落实、完善残疾人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等方面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海东残疾人持证可享多重福利。

  《方案》要求,海东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办理公交IC卡后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乘坐长途客运车辆凭残疾人证减半收费。公共停车场均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残疾人本人驾驶的机动车在市内所有停车场免费泊车。建立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减免或补贴制度。各级政府将残联组织纳入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社会救助机构对于残疾人本人或委托其监护人、残联组织代理申请社会救助的,要及时办理。对符合临时救助政策的特殊困难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给予临时救助。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困残疾人家庭给予重点救助,救助标准要与残疾人基本需求相适应,并随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进行调整。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资助政策。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个人承担的参保(合)费用,由民政部门按不低于当年本市平均缴费标准的50%给予资助;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保(合)残疾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自付费用仍然过高的,由民政部门按政策从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中给予医疗救助。

  同时,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将重度残疾人康复纳入慢性病病种。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健全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城乡居民中的重度和贫困残疾人,按个人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或部分养老保险费,有条件的地方应当提高代缴档次。对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给予70%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低于5年。完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报销和救助标准。

  此外,海东还将扎实推进农村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将得到保障,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将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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