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近期,海东地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根据房地产企业专项检查安排,对青海龙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3年5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履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企业采用少计主营业务收入、多列成本等手段少缴企业所得税600380.34元。
海东国税局稽查局将该案提请海东地区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目前此案查补税款600380.34元,滞纳金98373.22元已全部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