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今年,海东地、县财政部门预算安排城镇化、工业化、新农村建设、旅游等各类政府性偿债资金及其它项目前期费用12,352万元。各县专门用于政府性偿债还本付息资金5560万元,并逐步纳入"政府性偿债资金专户"进行统一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目前,各县转存专户资金1078万元,这些资金的到位,对海东地区政府性融资平台建设,增加资金流量,增强融资和偿债能力,更好地支持经济科学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作者:张永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