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去年,海东法院系统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发展与和谐"两大主题,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狠抓法院队伍建设,为维护全区的稳定和谐,推进海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海东两级法院针对我区社会治安的特点,突出"严打"工作,坚决依法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坚持集中打击非法制贩枪支犯罪,积极抓好打黑除恶和治理商业贿赂犯罪等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全年,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5800件,审结5746件,结案率为99.07%,比上年同期上升0.12%。其中,海东中院受理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367件,审结364件,结案率为99.18%。同时,进一步强化司法调节和保护职能,依法公正审理涉及民生的案件,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的案件2034件,占民事一审案件的53%;共受理审结涉及农民工的案件236件,为农民工追偿劳动报酬348万元;加大司法救济力度,为316件案件的当时人减、缓、免诉讼费用42万余元;依法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1976件,使人民内部矛盾得以及时化解和消化,促进了社会和谐;受理执行案件1212件,执结1181件,执结标的金额16745余万元。
在依法惩处各类犯罪的同时,全区法院以"平安海东"建设为载体,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共接待受理来信来访人员835件(人)次,受理各类涉诉信访案件295件,并均已办结。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海东中院还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后,正式出台了78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了一套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在全区组织开展了"百案陪审"活动,巩固和完善了"便民诉讼联络点"和"便民诉讼联络员"制度。同时,狠抓法院队伍建设,195名干警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等不同层次的学习培训,200余名法官参加了全区《物权法》的集中授课培训。全区法院有10个单位和部门被评为省地县先进集体,15人次被评为省地县先进个人,海东中院还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文明单位。 (作者:徐志云)